2007年1月6日星期六

選舉,憑甚麼?(中)



【接上一篇《選舉,憑甚麼 (上)》,見下面引用網誌】

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婆婆在2000年認識了潘惠森【按此看網誌】,並成為戲劇蠶蟲書會的一員,也協助安排了一些活動。有次和潘記提起想參加劇協和參與舞台劇選舉,也希望他當提名人,想不到他贊成!為了顯示誠意,我還在網上討論區發表了兩年我選的十大【按此看相關網誌】,在2002年把所有資料一拼寄到劇協,註明我是個劇場常客,申請成為會員。

還記得劇協收到我的申請後,秘書處打電話來向我澄清了一些資料,並說:「你的情況有點特別,申請須由幹事會商議才行。」「是否因為我做的劇場活動不夠?或是你們不想觀眾參與?」「劇協歡迎有心人參與,待幹事會商議後會通知你…應是沒有問題。」

就這樣,婆婆成為了劇協會員,並在過往幾年都有投票。雖然個人會員的有效票是微不足道,我還是珍惜這個能讓我「發聲」的機會。

參與舞台劇獎的投票已有幾年,覺得選舉機制倒不是問題。問題是,當評審的,他們看了多少戲?近年已有安排讓評審翻看一些錯過了演出的錄像,可是,舞台劇始終不比電影,看錄像始終與現場感受相差一大截,卻也聊勝於無。但有多少評審有時間去看錄像呢?被提名的戲是實至名歸,是獲得大多數評審的讚賞?還是因為有些好戲只有很少評審看過,不夠票數被提名,而導至那些入座率高,但只是不過不失的製作因此跑出?

這一連寸的問題,引伸出來的,就是劇場人士是否關心他們自身這個行業的選舉,其參與程度和積極性。

可能有人會說,只要用心製作一齣好戲便是了,選舉是甚麼制度,有甚麼獎項並不重要。

當然,獎項只是錦上添花。但有人肯定和賞識,還是一件美事。再者,往後的製作便可以挾得獎之名來增加號召力,倒不能說獎項對演出/票房沒有影響!
被委任的評審團是知名的戲劇工作者。要知吃這行飯已經不易,就是知名度高的戲劇工作者,也不會賺大錢。要大家參與選舉可能也不難,難在怎麼抽時間看劇。前文提過的美國百老匯的【東尼獎】,便要求評審看過全年的製作,才作評審。劇協也鼓勵評審看劇,但因評審是義務性質,卻不能硬性規定。

有次和一位曾當評審的編劇說到這個問題。她是個有心人,說多是星期六日看劇,一看便是三四齣。但遇上要趕排戲,便會錯過看劇的機會。她就因為今年工作忙碌,實在兼顧不了,便退出了評審行列。

前文說過劇協沒有任何團體在行政和財政上支持,當評審除了可以向演出團體預留戲票免費看劇,可沒有甚麼報酬。

在香港製作舞台劇是蝕本生意,很多全職投入這個行業的戲劇工作者還要身兼數職來維持生計,更多戲劇人是業餘性質,在本身繁忙工作之外維持積極參與劇場活動已不容易,要他們當一個稱職的評審,可要付出不少代價。
正因為評審沒有可能看過所有的戲,做成有能力廣發邀請給評審看演出的劇團,自然被提名而獲獎的機會高一點。過往曾經試過某些演出,有劇評人或評審員覺得很好,卻因為評審委員會內太少人看過,故沒有被提名任何獎項。

舉例說,2003年W創作社的《馴情記》和進念二十面體的《半生緣》,沒有被提名任何獎項 (可按此看2003年的【提名名單】和【得獎項目】),只在這年頒了一個《香港戲劇傑出青年獎》給W創作社的主席黃智龍,來「表揚每年在劇壇有特別貢獻及表現的人士、團體或戲劇活動」,是否有點那個?

《馴情記》和《半生緣》這兩齣戲,有看過的人無不讚好 (起碼我接觸的是,也從媒體內聽過不同的劇評人士如此說,可按此看我心中【2003年我最喜愛的舞台劇】)。歸根究底,是因為很少評審看過這兩齣戲,故不足夠票數被提名。

【未完,見下篇《選舉,憑甚麼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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