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5日星期五

選舉,憑甚麼?(上)



很想寫有關香港舞台劇獎選舉的一些事。雖然婆婆並非專業評審 (自問也沒有資格),卻很想記下怎樣參加香港戲劇協會,和參與這個選舉的過程。

香港舞台劇獎由【香港戲劇協會 】(劇協)舉辦,今年已經第十六屆。最初只是業內人士在酒樓舉辦的一個典禮,到今天在演奏廳內舉辦,由香港電台製作,還可以讓觀眾到現場觀看並有錄音轉播,實在是一條漫長的路。

任何藝術的選舉制度都無法做到完全客觀公平,更何況在香港,舞台劇只是小眾文化藝術。雖然辦了這麼多年,業內人士一直對選舉機制有所批評,也被指為小圈子選舉。

選舉機制主要是經由劇協委任的專業評審團來選出提名名單,再讓劇協會員投票。委任的評審團是知名的劇場人士(包括幕前/後),但人數不多 (現時上限為53人),可以投票的會員約有200多個單位/人士 (包括個人及團體)。評審團和團體會員的票是對等有效 (即一人一票),但個人會員的票則按比例作調整 (現時約四票個人票相等於一票團體票)【按此看現時的選舉機制】。

我一直想,在劇場演出內擔當非常重要角色的那一群「觀眾」,為甚麼沒有機會參與選舉?是否應讓觀眾參與投票這個問題是很值得討論。記得聽林克歡先生【按此看簡介】說過,一齣戲劇,就是在劇場內,劇作者,演員和觀眾之間發生的事 (大意)。可見,觀眾是佔著很重要的一環。不是嗎?台下沒有觀眾,舞台劇卻演給誰看?

問題是,一個演出的票房和該演出的好與壞,藝術成份的高低,往往沒有直接的關係。所以,若要把觀眾的意願喜好包含在投票機制之內,得考慮怎樣能平衡藝術性的評審與純粹主觀性的愛惡。

參考過外國的選舉制度 (如美國百老匯的【東尼獎】),基本上都是以評審團提名,特定專業人士投票互選。但倫敦西區的 【羅蘭士奧利花獎】還可以讓公眾人士申請,當評審員【按此看機制】。當然,人家的選舉已累積了多年經驗,有一定地位,還有不同的工會和專業團體在行政和財政上支持。

反觀香港的劇場,劇場表演仍屬於小眾玩意,並未能普及,慣常進劇院的觀眾數目不多,也缺乏一些能夠團結起劇場人士的專業組織。就是劇協,安排舞台劇選舉的行政及節目製作費,也是靠募捐和每年的戲劇製作門票收益得來。所以劇協的選舉機制,雖然有改善的空間,但觀乎現階段香港的劇場情況,似乎也無可厚非。

婆婆一直沒有參與戲劇工作,但因為醉心於劇場,但自90年代初期開始,逐漸看不少演出。每年劇協舉辦的舞台劇頒獎禮,都會留意。想想自己若有機會投票,會投哪一齣?又或是慨嘆怎麼沒有某齣戲/某位演得很好的演員被提名?
繼而開始研究,怎樣可以成為「選民」,參與舞台劇選舉,投我神聖的一票?

礙於本身並非劇場工作者,也不認識劇場人士,並未乎合資格成為劇協會員 (申請人須本身為劇場工作者,並須由另一位劇場工作者推薦,才能成為會員)

【未完,見下篇《選舉,憑甚麼 (中)》】

後記1:一邊寫一邊想起第一次到現場觀看頒獎禮,便是乜爸爸聽收音機公佈有門票派發,靜靜寄了信去取票給我。當我見到那張票時,真的很窩心啊!

後記2:婆婆從自身「登記做選民」的事上,想到了在香港搞選舉這個課題,稍後再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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