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3日星期六

由《泰特斯》看莎士比亞的戲劇 (一)



【前言:這篇實在寫了很久,一直未「埋尾」,叫大家久等了。篇幅所限,應會再貼多兩至三篇網誌。請繼續耐心等候。謝謝。】

《泰特斯》是莎士比亞最早期的羅馬劇,是他第一齣悲劇。《泰特斯》全劇佈滿報復/仇殺的行為,卻沒有一個角色為自己的行動覺得悔疚 (泰特斯本人對以暴易暴雖然有一些反思,也最終為仇恨所吞噬,作出復仇的行為;黑奴艾倫更是至死不悔),是一個徹頭徹尾展示暴力戲。

所以有劇評家認為這是莎翁最差的劇本 (見到有外國評論者甚至把它評為「垃圾 rubbish」)。論者多是說這劇本既血腥殘暴,莎翁卻又沒有像其他悲劇一般為劇中人 (或觀眾) 所感受的各項悲慘事提供一個令人較為好過的結局(如行惡者最終受罰懺悔改過)。這有別於莎翁後期一些發人深省的經典悲劇 (如《奧賽羅 Othello》、《王子復仇記 (Hamlet》或《李爾王 King Lear》),當中不多不少都會顯示出一些角色對悲慘事件的反思和悔意。

儘管如此,據資料顯示,此劇在1590年代初期上演之時,大受歡迎,並維持了一個世紀 ,有說可能是古今中外,「暴力血腥」的事對人們都是那麼吸引─甚至有論者說這戲是莎士比亞投當時的觀眾所好而寫的。

我分別看了《泰特斯》第二場 (1.3.2008) 和尾場 (3.3.2008),以下是我看後的感想,因版面關係,要分開幾篇貼出來。當中有一些觀點可能曾分別以不同方式 ( 在其他網友 blog 內留言、電郵、交談) 和不同演員/朋友們交流過。這篇文是希望在談這次《泰特斯》演出給我的感想之餘,也藉此介紹給大家有關莎士比亞戲劇的種種。

(一) 佈景/空間的使用

相對於其他編劇,莎士比亞的劇本並不太多舞台指示,佈景的描述也非常簡潔─如第2幕第2場各人晨早起來在森林狩獵,他只是在劇本寫了「羅馬附近的一個森林 A forest near Rome」。

這是因為在伊莉沙白一世時代上演的戲劇,劇團是沒有特定的演出場地,多是走訪英國 (以至歐洲北部) 的不同地區公演。劇團會在當地就地取材,搭建舞台上演戲劇。直至1576年後,才陸續有劇院在倫敦建成 (包括1599年建成,莎士比亞有股份的環球劇場)。但就是有固定的劇院,戲劇的演繹,除了服裝上較為講究 (因為英國人著重服飾),其風格卻仍是簡單的佈景道具為主。戲劇,主要就是倚賴演員演繹,和文本的獨特性來吸引觀眾。

放在今天的劇場來看,莎翁的文本正好給導演/演員有更廣闊的想像的空間。今次看《泰特斯》,我很佩服導演在很多場能靈活的利用葵青劇院的舞台空間和裝置 (其實說不上是佈景),以及一些舞台上現有的設施 (如上升或下降的吊架、旋轉或升降的舞台等),來展現戲裡的一些場景,以至該場戲所帶出的一些意象/想像。 

其實葵青劇院舞台的空間感非常配合這齣戲的一些場景:皇宮、森林、城牆等等。當然,劇場內的佈景並不一定要有實景,戲上演前媒體不斷重申「簡約」,據導演自己說 (見場刊 pg.17),『其實「簡約」並不獨是一種美學風格,還是一種生活態度』。所以,舞台上的簡約,不獨是把所有劇場的技術元素簡化這麼一回事,我想,導演是想呈現一種簡約的意象,所以無論在空間的運用、角色的狀態和行動,無不朝此方向展示,以此表達戲深層的思想。

舉例說,舞台下陷的安排。這在第4幕第2場艾倫為救與塔摩拉皇后所生的兒子而殺乳娘,及第4幕第3場,泰特斯與姪兒們把信射到天神處那一場,都有類似的深層意義。

艾倫殺乳娘的那場,原文是在皇宮的一間房子進行。那場戲最初不是在那個下陷的坑內演,戲在坑出面已經開始。這個坑既是一間房也代表了一種見不得光的勾當。艾倫為了親兒殺人滅口佈下更大的罪行詭計。緊接著就是泰特斯射箭那一場,這個坑就更進一步擴大,成為一個凹陷的地面。有網友的分析,這個下陷的地面突顯了泰特斯當時所面對的一種困局,即在「瘋癲的狀態的同時,亦十分清楚自己正處於這樣一個狀態,亦無法做任何事去解脫」。這我非常同意,我更加認為這下陷的狀態,就象徵泰特斯他對自身悲痛所帶來這種復仇心態的那一種墮落感。

泰特斯在未瘋癲之前是有著一種自我犧牲的精神 (20多個兒子為國戰死沙場也面不改容忠於國家,女兒和皇弟私訂終身,兒子支持他也大義滅親) ,他對國、對皇、對正義、對真理 (和天神們的規條) 都是真心臣服的。當這麼一個人會因為個人仇恨去仇視別人 (還要是之前他很尊重很信任的人),那種像在地獄的感覺,就反映了在舞台設計上,有著墮落的意味。這個安排也與之前艾倫殺乳娘的那幕作了一個對比:仇恨和報復 (殺人滅口),都是一般不見得光的惡,一種墮落的心態。

導演在演譯莎翁這個劇本中也帶出了他的一些觀點。當中第3幕第1場泰特斯為兩位兒子求情和第5幕第1場路歇斯在哥特人處審問艾倫就作了一些有別於原著而又非常有意思的處理。原文兩場都並非吊起審問的─泰特斯的兩個兒子是在羅馬的街上遊街示眾,而艾倫則被迫上一張梯上被拷問。現時兩場均是把人吊起審問。

這個改動的象徵意義強烈之餘也令人深思:同樣被起訴被判有罪的人,但背後所反映的事實、行為動機、其本人對罪惡的理解,又是一個怎麼樣的人和怎樣的故事?我們在判斷 (judge) 別人的同時,也是否看得清是怎麼一回事?

另一場我很喜歡的是第5幕第2場塔摩拉皇后與三個兒子扮成復仇女神去迷惑泰特斯。罪惡的人在台前(台升上來時間是有點長),那個可憐人在書房內卻在黑紗後 ,但同一時間後面的泰特斯的舞台也在不停地轉動。觀眾看著醜陋的事發生,但泰特斯的心態 (如是否真瘋癲),就迷上一層黑紗,也有象徵他那時混亂不清的心智。這個處理視覺效果也很美。

對,這戲能以簡單的安排就給我強烈的視覺效果。

(二) 是舞台太大嗎?

看完此劇後和朋友們討論過這個問題,有人覺得在小一點的劇場效果可能會好一點,有人更覺得在葵青這麼大的場地沒有問題,加點音響就是了;又有人覺得多一些演員,把整個畫面豐富,那就效果更好。

很多很多意見,但我想,這可能就不是導演鄧樹榮想作的「實驗」。

記得 2000年看「無人地帶」的《我們互不相識的一小時》(也是鄧樹榮導演),全劇眾多演員卻無一句台詞,只單憑演員演繹、舞台裝置、音響效果等等元素,製造一幅幅畫面和意象,都是在葵青劇院演藝廳這個大舞台,我看後卻非常震盪,既感動又喜歡。可見要是配合得宜,更大的場地也應沒有問題。當然,《我》並非一個傳統的文本上的戲劇,我的感覺就是在一個廣場上靜靜地思考,看著一幕幕似層相識的情節發生。

那種感覺既疏離又熟悉。

今次看《泰特斯》我卻沒有太大的震憾。

不要誤會,我覺得現時場地的處理不錯,在展現文本的一些意義是達到了,但卻感到很吊詭地同一時間擴大了我 (觀眾) 與演員心靈上的差距。

雖然演員全場都和觀眾在一起 (演員由戲開始已在台上) ,但我不禁撫心自問,我作為觀眾是否又能和他們在一起 (being with them)?又想,怎樣可以減低觀眾與演員間的距離,讓觀眾直接從文本和演員的演繹當中接收莎翁這個故事?

幾百年前的一個文謅謅 (卻又血腥暴力得令人心悸 ) 的故事已經令觀眾的心靈上有種無形的距離,偌大的舞台無疑是給演員與觀眾一種有形的距離感,這實在的距離 (包括沒有依賴任何技術元素去包裝這個演出) 更擴大了疏離感。原本這些距離可以被文本和演員的演繹填補,可惜這兩個未盡完善的元素 (下文再交代) ,一點一滴的加深了這種疏離感,也減低了我欣賞投入的程度。

就是這一點一滴的差距,讓我的震撼程度減低了。所以,我在想,若然要更徹底地讓演員把故事說出來,可能要作一點取捨。

怎樣減低觀眾與演員間的距離 (這裡所指的不止是有形的距離,而是上文所提及觀眾看劇時心靈上的距離),我想或許有以下方法:

一、把劇場所有的元素更徹底地褪去 (如可以選擇像莎士比亞環球劇場般的戶外場地,完全沒有任何支援),使戲可以更徹底的回歸到「演員」之上。觀眾更集中,那種溝通就更直接。

二、若是在劇院內,便索性拼棄一般的鏡框舞台的方式,讓演員遊走於觀眾之間。記得 2002 年英國 AandBC劇團曾在香港文化中心劇場上演的《暴風雨》,就是把觀眾席全拆掉,讓觀眾坐在地上或一些大鐵桶上,演員就在觀眾當中演出。

三、以現時的場地來說,索性把觀眾席搬上葵青劇院偌大的舞台,讓觀眾由開場時的冥想靜思起便與演員一起同呼同吸 (有點像甄詠蓓的《遊園》一般,當然,這可能又會被一些好事之徒說是抄襲)。

四、把戲現代化 (這卻涉及文本上的處理)。

當然,以上所說的都涉及現有劇院的技術支援,或是觀眾入座率的實際考慮,可以想像當中所要突破的困難有多大。可是,這不就是創作的樂趣嗎?我想說,作為觀眾,見到有心的創作,也非常感動的。
(未完,待續)

【《泰特斯》 無人地帶   1.3.2008  & 3.3.2008 7.45pm  葵青劇院演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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